2020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建設智能化生產、安全保障、經營管理等多系統、多功能融合的一體化平臺,實現煤礦產運銷業務協同、決策管控、一體化運營等智能化應用”,對推進煤炭行業轉型升級,促進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21年12月,國家能源局印發的《智能化示范煤礦驗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驗收管理辦法》)明確了示范煤礦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建設標準要求及考評辦法。近年來,隨著煤炭行業“兩化深度融合”的建設,信息孤島逐步消除,業務互聯互通與協同能力也有了顯著提升,但存在著底層班組數字化程度較低,缺少數據集成與治理標準規范,數據融合與業務聯動難度大,管控一體化應用深度不足,數據應用價值低等問題,與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的建設標準和要求目標仍存在一定差距。
筆者結合《驗收管理辦法》關于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的要求,提出了綜合管控平臺的定義、架構及研究內容,結合某一示范煤礦智能綜合管控平臺項目,分享探討綜合管控平臺的建設實踐經驗。
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定義及架構
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定義
《驗收管理辦法》信息基礎設施中提到的綜合管控平臺是指傳統以綜合自動化或數字化為主題的礦山數據集成、數字化展示與協同控制,屬于一種綜合管控平臺的狹義定義。筆者認為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應在狹義定義的基礎上,納入包括《驗收管理辦法》中涉及的信息基礎設施中的數據中心與服務、地質保障中的地質建模及應用、安全監控系統中的綜合防治系統、智能化園區與經營管理系統中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等相關業務內容,在同一平臺中實現數據集成、對象化建設管理與數據融合、協同控制與業務聯動。因此,廣義的煤礦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定義為: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自動控制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以煤炭工業大數據為支撐,結合煤礦生產技術集成井上井下安全生產運營數據要素,實現煤礦作業現場安全生產對象的數據采集、可視化建模與知識沉淀,以礦山數字底座為驅動,基于統一智能礦山基礎信息平臺,構建統一集中的機器人集群協同調度、生產調度協同管控、安全保障綜合防治管理、專業業務應用、精準運維監測、決策分析綜合管控等智能化管控業務應用,從而實現對煤礦安全生產運營狀態的全面感知、實時互聯、智能決策、自主學習、協同控制、精準運維與閉環管理,為煤礦“綠色、安全、高效”智能化運行提供平臺與技術服務支撐,并逐步形成煤礦數字資產沉淀,助力煤礦以數據資產運營為核心驅動力的數字化轉型升級與高質量發展。